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食品灰分測定馬弗爐法“科普中國”科學百科詞條編寫與應用工作項目 審核 。
食品中的灰分是指食品經(jīng)高溫灼燒后殘留下來的無機物,灰分指標能夠評定食品能否污染,判別食品能否摻假。假如灰分含量超標,闡明了食品原料中可能混有雜質(zhì)或在加工過程中可能混入一些泥沙等機械污染物?;曳种兄饕煞譄o機鹽是六大營養(yǎng)素之一,因而灰分含量也是評價食品營養(yǎng)的重要參考指標之一。
稱取試樣后,以小火加熱使試樣充沛炭化至無煙,然后置于馬弗爐中,在550±25℃ 灼燒4 h。冷卻至200℃左右,取出,放入枯燥器中冷卻30 min,反復灼燒至恒重,計算灰分含量(重量百分比g/100 g,以下簡稱%)。
稱取試樣后,參加3.00 mL 乙酸鎂溶液(80 g/L),使試樣完整潤濕。放置10 min 后,在水浴上將水分蒸干,以下步驟按辦法一操作。同時用相同濃度和體積的乙酸鎂溶液做3次試劑空白實驗樣品的炭化
樣品應先用小火在電爐上炭化, 并將坩堝蓋半蓋坩堝, 以便氧氣進入和二氧化碳、水汽等逸出, 防止易燃樣品炭化過程中碳粒濺出。樣品產(chǎn)生大量濃煙后, 再轉(zhuǎn)為大火燒至試樣完整炭化, 關(guān)火, 溫度降落后, 再移入馬弗爐內(nèi)。若樣品不經(jīng)炭化過程, 直接灰化易使樣品發(fā)作熔融, 形成灰化不*。樣品在高溫下直接炭化還會產(chǎn)生大量煙霧而污染高溫電爐爐膛。關(guān)于濕的液體樣品假如汁、牛奶等, 應先除去水分,在水浴蒸干濕樣, 然后炭化, 避免液體樣品沸起飛濺,形成損失。如含水分較多的樣品假如蔬, 必要時可在烘箱內(nèi)預先枯燥。對富含糖、蛋白質(zhì)、淀粉的樣品, 炭化前加幾滴植物油, 避免發(fā)泡?;一瘻囟群蜁r間
灰化溫度的上下直接影響灰分測定的結(jié)果。樣品灰化時在高溫爐內(nèi)各處的溫度有很大差異。在測定樣品灰分時, 坩堝不宜放的太多, 應放在爐膛的中間部位灰化。樣品灰化的時間可經(jīng)過察看灰分的顏色和其到達的恒重來斷定。當灰分中不再有黑色炭粒殘留、顏色為白色或淺灰色, 則證明灰化曾經(jīng)完畢, 稱重并重新灼燒 30 min 后, 普通能到達恒重。天平稱量
測定樣品灰分時對坩堝及灰分的恒重條件請求很高, 稱量時需求運用萬分之一的精細天平。倡議空坩堝、樣品及灰分稱量都用同一臺天平, 防止儀器誤差?;曳值奈鼭癫拍茌^強, 在空氣中放置時間過久會影響測定結(jié)果, 故冷卻與稱量時均要蓋上坩堝蓋, 且動作疾速
一、食品中總灰分的測定
1、原理
食品經(jīng)灼燒后所殘留的無機物質(zhì)稱為灰分。灰分數(shù)值系用灼燒、稱重后計算得出。
2、試劑和資料
除非另有闡明,本辦法所用試劑均為剖析純,水為 GB/T6682規(guī)則的三級水。
2.1試劑
乙酸鎂[(CH3COO)2Mg·4H2O]、濃鹽酸(HCl)
2.2試劑配制
乙酸鎂溶液(80g/L):稱取8.0g乙酸鎂加水溶解并定容至100mL,混勻;乙酸鎂溶液(240g/L):稱取24.0g乙酸鎂加水溶解并定容至100mL,混勻;10%鹽酸溶液:量取24mL剖析純濃鹽酸用蒸餾水稀釋至100mL。
3、儀器和設備
3.1高溫爐:運用溫度≥950 ℃。
3.2剖析天平:感量分別為0.1mg、1mg、0.1g。
3.3石英坩堝或瓷坩堝。
3.4枯燥器(內(nèi)有枯燥劑)。
3.5電熱板。
3.6 恒溫水浴鍋:控溫精度±2 ℃
4、剖析步驟
4.1坩堝預處置
4.1.1含磷量較高的食品和其他食品
取大小適合的石英坩堝或瓷坩堝置高溫爐中,在550℃±25℃下灼燒30min,冷卻至200℃左右,取出,放入枯燥器中冷卻30min,精確稱量。反復灼燒至前后兩次稱量相差不超越0.5mg為恒重。
4.1.2淀粉類食品
先用沸騰的稀鹽酸洗濯,再用大量自來水洗濯,后用蒸餾水沖洗。將洗凈的坩堝置于高溫爐內(nèi),在900℃±25 ℃下灼燒30min,并在枯燥器內(nèi)冷卻至室溫,稱重,準確至0.0001g。
4.2稱樣
含磷量較高的食品和其他食品:灰分大于或等10g/100g的試樣稱取2g~3g(準確至0.0001g);灰分小于或等10g/100g的試樣稱取3g~10g(準確至0.0001g,關(guān)于灰分含量更低的樣品可恰當增加稱樣量)。淀粉類食品:疾速稱取樣品2g~10g(馬鈴薯淀粉、小麥淀粉以及大米淀粉至少稱5g,玉米淀粉和木薯淀粉稱10g),準確至0.0001g。將樣品平均散布在坩堝內(nèi),不要壓緊。
4.3測定
4.3.1含磷量較高的豆類及其制品、肉禽及其制品、蛋及其制品、水產(chǎn)及其制品、乳及乳制品
4.3.1.1稱取試樣后,參加1.00mL乙酸鎂溶液(240g/L)或3.00mL乙酸鎂溶液(80g/L),使試樣完整潤濕。 放置10min后,在水浴上將水分蒸干,在電熱板上以小火加熱使試樣充沛炭化至無煙,然后置于高溫爐中,在 550℃±25℃灼燒4h。冷卻至200℃左右,取出,放入枯燥器中冷卻30min,稱量前如發(fā)現(xiàn)灼燒殘渣有炭粒時,應向試樣中滴入少許水潮濕,使結(jié)塊松懈,蒸干水分再次灼燒至無炭粒即表示灰化完整,方可稱量。反復灼燒至前后兩次稱量相差不超越0.5mg為恒重。
4.3.1.2汲取3份與4.3.1.1相同濃度和體積的乙酸鎂溶液,做3次試劑空白實驗。 當3次實驗結(jié)果的規(guī)范偏向小于0.003g時,取算術(shù)均勻值作為空白值。若規(guī)范偏向大于或等于0.003g時,應重新做空白值實驗。
4.3.2淀粉類食品
將坩堝置于高溫爐口或電熱板上,半蓋坩堝蓋,當心加熱使樣品在通氣狀況下完整炭化至無煙,即刻將坩堝放入高溫爐內(nèi),將溫度升高至900℃±25℃,堅持此溫度直至剩余的碳全部消逝為止,普通1h可灰化終了,冷卻至200℃左右,取出,放入枯燥器中冷卻30min,稱量前如發(fā)現(xiàn)灼燒殘渣有炭粒時,應向試樣中滴入少許水潮濕,使結(jié)塊松懈,蒸干水分再次灼燒至無炭粒即表示灰化完整,方可稱量。反復灼燒至前后兩次稱量相差不超越0.5mg為恒重。
4.3.3其他食品
液體和半固體試樣應先在沸水浴上蒸干。固體或蒸干后的試樣,先在電熱板上以小火加熱使試樣充沛炭化至無煙,然后置于高溫爐中,在550℃±25℃灼燒4h。冷卻至200℃左右,取出,放入枯燥器中冷卻30min,稱量前如發(fā)現(xiàn)灼燒殘渣有炭粒時,應向試樣中滴入少許水潮濕,使結(jié)塊松懈,蒸干水分再次灼燒至無炭粒即表示灰化完整,方可稱量。反復灼燒至前后兩次稱量相差不超越0.5mg為恒重。
5、剖析結(jié)果的表述
5.1以試樣質(zhì)量計
5.1.1試樣中灰分的含量,加了乙酸鎂溶液的試樣,按式計算:
X1 =(m1-m2-m0)/(m3-m2)×100
式中:
X1 ———加了乙酸鎂溶液試樣中灰分的含量,單位為克每百克(g/100g);
m1———坩堝和灰分的質(zhì)量,單位為克(g);
m2———坩堝的質(zhì)量,單位為克(g);
m0———氧化鎂(乙酸鎂灼燒后生成物)的質(zhì)量單位為克(g);
m3———坩堝和試樣的質(zhì)量,單位為克(g);
100———單位換算系數(shù)。
5.1.2試樣中灰分的含量,未加乙酸鎂溶液的試樣,按式計算:
X2 =(m1-m2)/(m3-m2)×100
式中:
X2———未加乙酸鎂溶液試樣中灰分的含量,單位為克每百克(g/100g);
m1———坩堝和灰分的質(zhì)量,單位為克(g);
m2———坩堝的質(zhì)量,單位為克(g);
m3———坩堝和試樣的質(zhì)量,單位為克(g);
100———單位換算系數(shù)。
5.2以干物質(zhì)計
5.2.1加了乙酸鎂溶液的試樣中灰分的含量,按式計算:
X1 =(m1-m2-m0)/((m3 -m2)×ω)×100
式中:
X1 ———加了乙酸鎂溶液試樣中灰分的含量,單位為克每百克(g/100g);
m1 ———坩堝和灰分的質(zhì)量,單位為克(g);
m2 ———坩堝的質(zhì)量,單位為克(g);
m0 ———氧化鎂(乙酸鎂灼燒后生成物)的質(zhì)量,單位為克(g);
m3 ———坩堝和試樣的質(zhì)量,單位為克(g);
ω ———試樣干物質(zhì)含量(質(zhì)量分數(shù)),%;
100———單位換算系數(shù)。
5.2.2未加乙酸鎂溶液的試樣中灰分的含量,按式計算:
X2 =(m1-m2)/((m3 -m2)×ω)×100
式中:
X2 ———未加乙酸鎂溶液的試樣中灰分的含量,單位為克每百克(g/100g);
m1 ———坩堝和灰分的質(zhì)量,單位為克(g);
m2 ———坩堝的質(zhì)量,單位為克(g);
m3 ———坩堝和試樣的質(zhì)量,單位為克(g);
ω ———試樣干物質(zhì)含量(質(zhì)量分數(shù)),%;
100———單位換算系數(shù)。
試樣中灰分含量≥10g/100g時,保存三位有效數(shù)字;試樣中灰分含量<10g/100g 時,保存兩位有效數(shù)字。
7、精細度
在反復性條件下取得的兩次獨立測定結(jié)果的差值不得超越算術(shù)均勻值的5%。
二、食品中水溶性灰分和水不溶性灰分的測定
2.1原理
用熱水提取總灰分,經(jīng)無灰濾紙過濾、灼燒、稱量殘留物,測得水不溶性灰分,由總灰分和水不溶性灰分的質(zhì)量之差計算水溶性灰分。
2.2試劑和資料
除非另有闡明,本辦法所用水為GB/T6682規(guī)則的三級水。
2.3儀器和設備
2.3.1高溫爐:溫度≥950 ℃。
2.3.2剖析天平:感量分別為 0.1mg、1mg、0.1g。
2.3.3石英坩堝或瓷坩堝。
2.3.4枯燥器(內(nèi)有枯燥劑)。
2.3.5無灰濾紙。
2.3.6漏斗。
2.3.7外表皿:直徑6cm。
2.3.8燒杯(高型):容量100mL。
2.3.9恒溫水浴鍋:控溫精度±2 ℃。
2.4剖析步驟
2.4.1坩堝預處置
辦法見“一法中4.1坩堝預處置”。
2.4.2稱樣
辦法見“一法中4.2 稱樣”。
2.4.3總灰分的制備
見“一法中4.3 測定”。
2.4.4 測定
用約25mL熱蒸餾水分次將總灰分從坩堝中洗入100 mL 燒杯中,蓋上外表皿,用小火加熱至微沸,避免溶液濺出。趁熱用無灰濾紙過濾,并用熱蒸餾水分次洗濯杯中殘渣,直至濾液和洗濯體積約達150mL為止,將濾紙連同殘渣移入原坩堝內(nèi),放在沸水浴鍋上當心地蒸去水分,然后將坩堝烘干并移入高溫爐內(nèi),以550℃±25℃灼燒至無炭粒(普通需1h)。待爐溫降至200℃時,放入枯燥器內(nèi),冷卻至室溫,稱重(精確至0.0001g)。 再放入高溫爐內(nèi),以550℃±25℃灼燒30min,如前冷卻并稱重。如此反復操作,直至連續(xù)兩次稱重之差不超越0.5mg為止,記下低質(zhì)量。
2.5剖析結(jié)果的表述
2.5.1以試樣質(zhì)量計
2.5.1.1水不溶性灰分的含量,按式計算:
X1 =(m1-m2)/(m3-m2)×100
式中:
X1 ———水不溶性灰分的含量,單位為克每百克(g/100g);
m1 ———坩堝和水不溶性灰分的質(zhì)量,單位為克(g);
m2 ———坩堝的質(zhì)量,單位為克(g);
m3 ———坩堝和試樣的質(zhì)量,單位為克(g);
100———單位換算系數(shù)。
2.5.1.2水溶性灰分的含量,按式計算:
X2 =(m4-m5)/m0×100
式中:
X2 ———水溶性灰分的質(zhì)量,單位為克(g/100g);
m0 ———試樣的質(zhì)量,單位為克(g);
m4 ———總灰分的質(zhì)量,單位為克(g);
m5 ———水不溶性灰分的質(zhì)量,單位為克(g);
100———單位換算系數(shù)。
2.5.2以干物質(zhì)計
2.5.2.1水不溶性灰分的含量,按式計算:
X1 =(m1-m2)/((m3 -m2)×ω)×100
式中:
X1 ———水不溶性灰分的含量,單位為克每百克(g/100g);
m1 ———坩堝和水不溶性灰分的質(zhì)量,單位為克(g);
m2 ———坩堝的質(zhì)量,單位為克(g);
m3 ———坩堝和試樣的質(zhì)量,單位為克(g);
ω ———試樣干物質(zhì)含量(質(zhì)量分數(shù)),%;
100———單位換算系數(shù)。
2.5.2.2水溶性灰分的含量,按式計算:
X2 =(m4-m5)/(m0×ω)×100
式中:
X2 ———水溶性灰分的質(zhì)量,單位為克(g/100g);
m0 ———試樣的質(zhì)量,單位為克(g);
m4 ———總灰分的質(zhì)量,單位為克(g);
m5 ———水不溶性灰分的質(zhì)量,單位為克(g);
ω ———試樣干物質(zhì)含量(質(zhì)量分數(shù)),%;
100———單位換算系數(shù)。
試樣中灰分含量≥10g/100g時,保存三位有效數(shù)字;試樣中灰分含量<10g/100g 時,保存兩位有效數(shù)字。
2.6精細度
在反復性條件下取得的兩次獨立測定結(jié)果的差值不得超越算術(shù)均勻值的5%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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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文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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灰分測定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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外文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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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要成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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無機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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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 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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評價食品營養(yǎng)
•直接灰分法
•
加助灰化劑灰化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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